近日,省医疗保障局发布《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第五批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药品落地实施工作的通知》。公告显示:2021年10月1日全省所有参加本次集中带量采购的医疗机构,全面执行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同日,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发布《省关于开展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地区中选药品挂网工作的通知》。相关药品生产企业于2021年9月3日至9月8日完成资质、价格申报及价格承诺函上传工作。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愿放弃本次挂网资格。 为落实国家组织第五批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现就第五批国家组织集中采购药品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属蛇的属相婚配表 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地区中选药品需申报,中选药品的规格包装需在《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后供应品种清单(GY-YD2021-2)》范围内。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其他地区中选药品、同品种非中选药品有意向在省挂网销售的也可申报。 未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挂网交易的,需申报资质、价格并上传价格承诺函;已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挂网交易的,需重新申报挂网价格并上传价格承诺函。 企业登录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网址:)申报资质,进入“第五批国家集中采购项目”申报价格并上传价格承诺函。 相关药品生产企业于2021年9月3日至9月8日完成资质、价格申报及价格承诺函上传工作。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愿放弃本次挂网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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