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学位论文选题的科学性和前沿性,要求博士生开题前应结合选题进行查新。开题报告应附有“查新报告”。 3、博士生在选题、调研、查新和充分了解本学科研究前沿动态的基础上写出开题报告,由导师邀请有关学科、专业的专家(博导)组成审议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2人),审议小组组长原则上由校外专家担任。经参加人员认真讨论并作出决议。决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经全体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得通过。由导师写出综合意见并签名,并报所在院(部)和研究生处备查。 (1)课题来源(国家、教育部、国家民委、盛自选等)和选题依据;本课题在国内外的研究动态;课题进行的途径、手段和最终目标。 5、开题报告通过后,方可进入论文工作阶段。未通过者,可在1-2个月内按专家意见修改或重新选题,再经审议小组通过后方可开题。 6、开题报告通过后,原则上不再随意改题。如确有特殊原因需改题者,须由研究生写出书面报告,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备案,并应及时补作开题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