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6月7日上午,中牟县东风街道食药监所根据上级部署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村级卫生所进行了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监督检查。 依据《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等法律法规,东风街道食药监所执法人员对各医疗机构进行了业务指导。 督促医疗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开展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管理自查工作;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采购、验收、存储、保管、发放、调理、使用中各环节落实岗位人员职责制度,防止精神药品、品非法流入市场;建立入库验收制度、采用专项记录、双人开箱验收、双人保管制度,日期、凭证号、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供货情况都要有记录。 同时,专柜应使用保险柜,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对出库的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账册、做到出货凭主治医师处方,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都需签字,账、物批号相符,对过期、损坏的药品应有详细的记录。据悉,这次检查中如发现问题的,要按照药品管理法进行依法查处。(王君杰 李国强) 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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