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升城区绿化养护质量,提高文明程度,严厉查处违反《宿迁市城市绿地条例》有关的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现将一批机动车碾压绿化违法行为典型案例进行。 2024年10月30日,沭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珠江北巡查时,发现一辆银色轿车停放在绿化带内,车牌照为苏N9**6,造成绿化。 经查实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宿迁市城市绿地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依据《宿迁市城市绿地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三项的,沭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10月31日,沭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珠江北巡查时,发现一辆白色轿车停放在绿化带内,车牌照为苏N7**8,造成绿化。 经查实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宿迁市城市绿地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依据《宿迁市城市绿地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三项的,沭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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