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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医学院藏医学院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办法

作者:habao 来源:未知 日期:2017-12-5 13:46:32 人气: 标签:西蔵藏医学院研究生
导读:2012-4-19信息来源:中国考研网【站】——考研报名,考研招生,最权威的考研门户站!/根据国家教育部《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及其《实施细则》,为科…

  2012-4-19 信息来源:中国考研网【站】——考研报名,考研招生,最权威的考研门户站!/

  根据国家教育部《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及其《实施细则》,为科学规范地实施我校2012年民族医学(藏医)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各项环节,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参加我校2012年民族医学(藏医)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考即初试合格后(暂不执行推免生制度),由我校根据当年招生计划确定并公布具备参加复试资格考生名单,复试合格方可录取。

  学校将根据今年报考硕士研究生生源和考生初试成绩,结合今年招生规模与教育部公布的《2012年全国研招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确定参加复试名单,实行差额复试。详见《藏医学院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学院将专门设立由院领导负责的“藏医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督察组”、“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专家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督察组与复试专家小组负责监督执行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中各项与办法的实施、考生资格审查、复试命题、评卷以及后续招生录取等工作内容的组织与落实,负责招生工作中发生的各类问题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各项工作将执行组长负责制。详见《藏医学院关于成立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组的决定》、《藏医学院关于成立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专家小组的决定》。

  学院研究生部将在以往工作基础上,结合国家教育部与自治区教育厅最新颁布实施的各项招生考务工作制度及要求,制定公布复试规则和具体录取办法,组织实施复试与录取工作内容,确定各学科基本复试要求,并呈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备案。

  考生资格审查工作必须在复试前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完成。审查小组应认真审查考生下述材料,并在考生《思想审查表》及复试情况记录本上填写相应审查意见。

  1、本科统考考生:①复试通知书;②《思想审查表》;③初试准考证;④身份证原件;⑤毕业证书原件;⑥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出具学生证、本科期间学习成绩表及学校主管部门证明,毕业证、学位证书入学时交验);⑦外语、计算机等级过级证书原件;⑧近三年参加科研活动、发表论文情况证明(科研业绩需提供相关证明,论文需提交原件)等。

  2、同等学力考生: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①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两篇省级以上论文原件;②从事该专业临床或相关工作两年以上的详细证明及基本业绩材料载入中...载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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