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坠楼产妇家属回应:不是是疼痛时的下蹲

作者:habao 来源:未知 日期:2020-5-7 16:49:16 人气: 标签:孕妇产后护理视频
导读:原标题:坠楼产妇家属二度发声:中不是,是疼痛时的下蹲动作榆林市卫计局介入调查陕西榆林一产妇在待产时,因疼痛难忍,从医院5楼坠下身亡一事,连日来引发关注。…

  原标题:坠楼产妇家属二度发声:中不是,是疼痛时的下蹲动作 榆林市卫计局介入调查陕西榆林一产妇在待产时,因疼痛难忍,从医院5楼坠下身亡一事,连日来引发关注。北青报记者了解到,产妇待产期间,曾数次

  陕西榆林一产妇在待产时,因疼痛难忍,从医院5楼坠下身亡一事,连日来引发关注。北青报记者了解到,产妇待产期间,曾数次走出待产室,提出剖宫产但被。目前,家属和医院双方就“谁了产”一事各执一词。9月6日,院方再次发表声明,给出事发经过的画面截图,称产妇曾,多次“与家属沟通(剖宫产)被”。随后,家属方告诉北青报记者,画面中并未记录声音,“”画面系因产妇疼痛难忍下蹲,并称产妇数次要求剖宫产,其丈夫都答应了。北青报记者了解到,目前,榆林市卫计局已介入调查此事。

  9月6日,涉事的榆林市第一医院再次发表声明称,门已出具书面调查结论:排除他杀,产妇系跳楼。对于“究竟是谁剖宫产”一事,医院出示了三份材料:1、产妇夫妇在产前签署《产妇住院知情同意书》,签字、按指纹确认顺产意愿。2、《护理记录单》记载产程中家属三次记录,内容显示:第一次时,“患者极不配合,要求剖宫产家属表示理解,手术”;第二次,“患者自行走出待产室家属仍手术”;第三次时,“产妇仍要求剖宫产,家属仍手术”。3、院方公布了事发经过的画面截图,截图画面中,坠亡产妇曾三次走出待产室与家属见面,其中有两场景,医院方称,“视频中产妇与家属沟通被”。

  此外,就“为何剖宫产手术必须家属签字”一事,医院出示了一份授权委托书,称“产妇签署了《授权书》,授权其丈夫全权负责签署一切相关文书,在她本人未撤回授权且未出现危及生命的紧急情况(产程记录产妇血压、胎心正常)时,未获得被授权人同意,医院改变生产方式。”

  9月6日上午,北青报记者联系到坠亡产妇丈夫的堂哥延力(化名)。对于榆林一院的二次声明,他称,家属不认可。延力说,中产妇不是,是疼痛时的下蹲动作,并不是向家属要求产。

  延力称,产妇两次出产房时,说的是“我疼的撑不住了,跟医生说一下”。她不小心蹲在地上时,其丈夫延斌(化名)立马去扶她,但当时旁边的待产家属好心提醒说,让产妇先在地上先缓一缓再起身。“我堂弟当时就跟医院说了,不行咱就产。”延力对北青报记者说,“但两个医生检查后都说不用产,马上就生了,还拿走了小孩的被褥用品。”

  就院方声明中“家属两次提到能顺产就顺产”这一细节,延力告诉北青报记者,8月30日住院签“顺产协议”前,堂弟延斌询问了医生“生产过程中出现状况时,还可以再产吗?”医生回答说可以。延斌听完便签了字、按了。

  此外,事发后,有网友质疑家属“出于省钱或风俗的考虑,不顾产妇身体顺产”,对此,延力告诉北青报记者,“我们没有这种考虑。我们开始选择顺产,是觉得对孕妇身体损伤小,产妇后期恢复快。产对身体损伤大一些,所以在8月30日我们说了能顺产就顺产这样的线日下午,我们说的的确是不行咱们就去产。”

  随后,北青报记者联系了榆林一院的杨院长,询问坠亡产妇的主治医生能否公开发声。杨院长称称,涉事的两名医生目前正在接受调查。9月6日上午,北青报记者致电榆林市卫计局,工作人员称,已有人员介入调查“产妇马某在医院坠亡”一事。

  今日凌晨1点左右,榆林一院在微博上发布了《关于831产妇跳楼事件有关情况的再次说明》。

  事件发生后,医院发表声明称,院方之前向产妇、家属实施剖宫产,然而家属顺产,并在《产妇住院知情同意书》上签字,表示希望顺产。

  而另据报道,马某的丈夫延先生并不认可这份声明,他说他曾主动跟医生说,她疼的话就产。但医生说,检查后产妇一切正常,快要生了,不用产。

  而就在今日凌晨1点左右,榆林一院又在微博上发布了《关于831产妇跳楼事件有关情况的再次说明》。

  医院同时还表示,之所以必须家属签字,是因为“产妇签署了《授权书》,授权其丈夫全权负责签署一切相关文书,在她本人未撤回授权且未出现危及生命的紧急情况(产程记录产妇血压、胎心正常)时,未获得被授权人同意,医院改变生产方式。”

  事件进展到此,产妇到底是因为什么跳楼的?这应该由警方和卫生部门做出调查。至少可以说,在由医护人员严格下的病房,居然会发生产妇跳楼这种匪夷所思的事情,说明医院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此外,案件的争议点在于,产妇做剖宫手术,是否必须要家属签字?这也是个老问题了。早在2007年,孕妇云因感冒在同居男友肖志军陪同下去朝阳医院就诊,当时院方做剖宫产手术,肖志军一再签字,导致手术一直没有进行,最终孕妇死亡。当年,云事件就引发了对“手术必须家属签名”制度的全面反思。

  之后,《侵权责任法》立法时明确:“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也就梦见回家的路是说,不仅仅是家属不在场或者没有家属的情况下,而是当紧急情况发生,在没有获得病患和家属同意的情况下,也得立即采取相应的医疗措施。

  2010年新版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再次明确: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为抢救患者,在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但是,个别医院及医护人员,对“手术签字”制度还是存在认识误区,以为签了字,院方就不用承担法律。殊不知,如果造成延误病情,反而给院方惹上麻烦。

  就这次事件来说,很多法律事实、医疗事件有待严肃查明:到底是医院还是家属不同意剖宫手术?在家属不签字的情况下,医生是否应该按医疗规范,认定属于“紧急治疗”行为,从而实施手术?产妇的跳楼死亡,与家属不签字、医院没有实施剖宫手术之间,有没有关系?

  这一切没有查明之前,不要急着站队。紧急情况下,可以不取得家属的签字实施手术,这是“云”悲剧换来的社会进步,希望个别医院不要机械执行签字制度。另外,家属也必须要相信医生的专业判断,不能固执偏执。大同到巴厘岛旅游线路http://www.uzai.com/tourbook/sYzd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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